因我欠XX银行信用卡透支款2万多元一时难以按时还款,一个自称是“广东XX法律服务中心”的机构声称接受XX银行委托向我催款。
我本人身份证登记住址在外省,平时常住深圳工作和生活。令我无法相信和接受甚至是愤怒的是:这个法律服务中心的办事人员态度言语非常粗暴,邮寄了一封封面没有任何单位落款的普通平寄信函到我的身份证住址(我父母家),信封上竟然用圆珠笔写着“涉嫌信用卡诈骗立案通告函”。里面的内容大致为“最后通牒:你已触犯信用卡诈骗罪,2008年X月X日将向公安机关报案,你将被判处X年,为你提供隐藏住所、财务、帮助你逃逸或作假证明包庇的人将判刑等等”。通牒函最后落款为:X律师 137XXXXX918 助理唐生 135XXXXX242,(即没有固定电话也没有真实姓名)盖章处有“广东XX法律服务中心”印章。
我的父母亲从小区保安室领到信函的时候发现整个小区的人都在议论和流传这我们家里有个“诈骗犯”的消息,父母双亲当时就高血压发作。
在此期间,该法律服务中心不断变换手机号码给我发诸如报案、犯罪之类的信息,并于2008年4月12日下午派了2-3个没有任何法律从业人员证件的人去到我深圳公司,当着公司员工的面叫嚣必须要见到我本人,其言谈举止根本不像有素质的专业法律工作者。我与其中一人通过电话,我请他提供深圳办公地址,我将主动前去找他们负责的专业律师商谈还款事宜,他不肯透露,我问他为何相查询不到他们中心的任何信息“单位究竟在何处登记注册?“他说是在佛山,回避不答具体地址。临走还用警告的口气对公司员工说“我们还会再来”。第二天我给发通牒函的X律师电话再次询问他们的地址和他的执业证号码并希望能见面商议,这位X律师居然又说地址在广州,对其他问题依然回避不透露。
我该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我该如何保护我的个人隐私?我该如何投诉?我该如何查询、了解这个用恶劣手段伤害我的法律服务中心?我的家人被吓到住院,公司员工不敢上班,他们这种方式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和工作,对我的精神和声誉都造成伤害。我很疑惑。在司法厅和司法局各大相关网站我都查询不到这个所谓的法律服务中心。
南方都市报2008年4月11日深圳新闻板块“信用卡欠钱讨债公司上门 ”的作者程文先生,您有勇气帮助我调查下去,继续报道吗?我和很多类似遭遇的人都需要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