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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债伎俩
欠债人的借口编造得越好,他们就越能够拖延付款的时间,你必须保持警惕,在催款之前预先做好对付各种借口的准备。
(08月20日,12) [查看全文]
收账之前的首要工作是分析客户拖欠货款的真正原因和某一具体债务的回收可能性及难点。知道了客户的拖欠原因,才能够对症下药,采取恰当的催收方法;分析了某一具体债务的回收可能性及难点,才能制定全面的收账策略,保证收账成功率,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08月20日,12) [查看全文]
逃债方式一:以大业务大订单为由,让你多投入,多发货,合同规定铺底多少后再月结,可当你达到铺底线并要求月结时,他就以供货不及时或质量、服务不佳等理由不要你的货了,一旦不要你的货,自然就会欠款了。
    追债办法:可接受月结,但拒绝铺底。最好先少发货,多考验与了解该单位的信誉度再作决策。
    逃债方式二:先付部分定金以取得你的信任,许诺货到付清余款,可当你货到后他便不按承诺付款了,合同如一张白纸。
(08月20日,13) [查看全文]
企业逃废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一)利用公司分立方式逃废债。就是通常所谓的“大船搁浅,小船逃生”。在原企业基础上分设若干新企业,改制时,将原企业的有效资产划转到新企业,债务保留在原企业,原企业并不破产关闭或注销,而是留下一副空架子来应付债务。或者说在改制时,由企业集团公司将债务留下,却设法将有效资产转移给子公司,集团公司仅变
(08月20日,14) [查看全文]
丈夫瞒着妻子,以打工为名外出搞传销经营活动,结果背上债务2万元。离婚时为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各执一词。近日,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案件。
    原告吴某与被告李某于2003年3月登记结婚。2005年6月,吴某经人介绍,瞒着妻子以外出打工为名到广西某城市参与传销经营活动。活动期间,吴某向王某借款2万元,此款一直未还。吴某也没有将借钱之事告诉妻子。
(08月19日,5) [查看全文]
借款2万元找人作保 再借4000元未通知保人 法院认定———
案情回放
2005年6月,李某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向张某借款2万元,期限1年。为消除张某的顾虑,李某找来生意伙伴王某作保。三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王某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合同上签了字。同年9月,李某去外地办事时又向张某借了4000元钱。后来双方将借款合同的借款数额作了调整,由原来的2万元变为2.4万元,借款期限不变。但并未通知王某。借款到期后,李某未按时返还借款。张某起诉至顺义法院,要求李某返还借款本金2
(08月19日,2) [查看全文]
一、“脱壳”逃债
    (1)是指通过公司分立形式,恶意侵害债权人利益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脱壳逃债并不能真正逃避债务。
    (2)企业分立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新设立;另一种是派生分立。
(3)公司
(07月01日,7) [查看全文]
在我市广大小城镇和农村地区,一种完全由民间形成的借贷网正在形成和发展。错综复杂的矛盾和利益纠葛中,有着不好名声的民间借贷到底如何界定,作为全国率先开展民间资本放贷试点的四个省份之一的我省,试点本身的意义又是什么,目前进展如何……带着种种疑问,记者进行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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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01日,5) [查看全文]
近几年,随着民间借贷规模的不断扩大,已引发不少的民事纠纷,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正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笔者通过对办理的数起借贷纠纷案件的调查,发现: 
一、“借条”不规范是导致民间借贷纠纷的直接原因 
在民间借款中,当事人很少签订书面借款协议,仅是口头约定,则形成借款关系的唯一书面凭据就是“借条”或是“欠条”,而仅有的这些也往往不规范,或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或没有约定利率,或借款人姓名写绰号、别名、同音字,或不约定还款时间,或不约定违约责任等等,看上去是小问题但事情
(07月01日,4) [查看全文]
作者:赵惠萍
当前,为个人贷款提供担保仍是中国民营担保公司的主营业务,在个人贷款担保业务中,担保公司作为放弃抵押物权抗辩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事实上与贷款银行处于同等风险之下,从某种意义上讲,贷款银行的信贷风险,也就是担保公司的担保风险,分析银行个人贷款业务中的法律风险,有助于担保公司从源头上认识和把
(07月01日,15) [查看全文]
记者从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获悉,目前民间借贷逐渐浮出水面,其中相当一部分借款人是以房地产作为抵押担保手段的,由于运作的不规范,导致纠纷不断上升。为此,有关部门提醒市民注意防范风险。 
  从房管部门获取的资料显示,一些借款债务人通常以自己所有的住房提供抵押担保,以获取债权人的资金。在民
(07月01日,3) [查看全文]
根据内地现行法律规定和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实践,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
(07月01日,11) [查看全文]
随着市场繁荣和交往的频繁,民间债权债务关系日趋增多。那么,什么样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公民合法正当的权益又如何保护呢?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人 
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实践,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
(07月01日,12) [查看全文]
作者:王学堂 
近几年来青州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呈逐年增多之势,仅今年l互10月份法院就受理1229件,占全部案件的17%多。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分析,发现其中有许多纠纷是由于借款人不了解法律和不注重法律程序而造成的。通过分析建议民间借贷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07月01日,7)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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